聊城5家食品经营者存在“八不”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
编辑:admin 日期:2021-11-17 16:02:39 / 人气: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山东省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5家食品经营者存在“八不”行为,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一、临清市炭之家烤肉店
2021年11月4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临清市炭之家烤肉店存在未按规定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存在购入进口牛肉过程中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入库、未分区存放、从业人员未落实7天一次的核酸检测规定。执法人员向冷链专班和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采取了停业整顿三天的措施,同时向市卫健委进行通报,由市卫健委安排医疗机构对该店的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环境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对现场发现的进口食品进行消毒、封存。随后执法人员对经营业户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现场指导业户在山东冷链系统进行注册,从业人员录入到系统中。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已出,全部是阴性,该店也已整改完毕,恢复了正常营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该店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曝光。
二、临清市凌霄牛肉汤店
2021年11月5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临清市凌霄牛肉汤店存在未按规定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存在购入进口牛肉过程中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入库、未分区存放、从业人员未落实7天一次的核酸检测规定。执法人员向冷链专班和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采取了停业整顿四天的措施,同时向市卫健委进行通报,由市卫健委安排医疗机构对业户的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环境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对现场发现的进口食品进行消毒、封存。随后执法人员对经营业户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现场指导业户在山东冷链系统进行注册,从业人员录入到系统中。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该店已整改完毕,恢复了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该店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曝光。
三、高唐县曙光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高唐县姜店所执法人员在查看“山东冷链”系统时,发现高唐县曙光食品有限公司有一批次进口食品入库,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检查,高唐县曙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02日在聊城市伟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一批阿根廷冷冻去骨牛肉用于生产加工,共2423.69千克。该单位现场提供了该批次牛肉的出仓证明、货物清单及出入境检疫证明,设置了进口冷链食品专库,注册了“山东冷链”系统并完成了出入库。但该单位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进货单据。执法人员联系了高唐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姜店卫生院工作人员对现场环境、人员、食品进行了采样及消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处罚。对该单位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提前24小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未落实进货查验的行为,责令该单位停业整顿五天,开展自查,整改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各项措施。根据相关要求,对该单位存在的八不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四、高新区顾官屯镇张家牛肉汤店
2021年11月10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张家牛肉汤店存在未按规定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存在购入进口冷冻去骨牛肉过程中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索证索票不全问题。执法人员向冷链专班和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采取了停业整顿三天措施,并按照要求,对该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向聊城市卫健委高新区工作办公室进行通报,由高新区卫健办安排医疗机构对该店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环境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对现场发现的进口食品进行消毒、封存。执法人员对经营业户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案调查。现场指导业户规范使用山东冷链系统。目前,涉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该企业处于停业整顿状态,已整改完毕,经市场监管所验收合格后,恢复其正常营业。根据相关要求,对该单位存在的八不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五、冠县四金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冠县四金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山东冷链”系统的行为。该公司11月7日购进新西兰进口羊胴体在聊城专仓出库,至11月10日超期3天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入库。执法人员向冷链专班和分管领导汇报,随后执法人员对经营业户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现场指导其在山东冷链系统进行入库,将相关信息均正确录入系统。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毕。按照上级的要求,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曝光。
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对于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